一、在特定种类设备使用登记中,锅炉、固定式能承受压力的容器、电梯、起重机械、场(厂)内专用机动车辆5类设备使用登记由市局改由各镇街办理。
二、在特定种类设备作业人员考核中,特定种类设备安全管理项目和锅炉作业、压力容器、气瓶、电梯、起重机、场(厂)内专用机动车辆作业7类项目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考核由市局改由各镇街办理。
中山市市场监管局三乡分局已办理特种设备使用登记业务10宗,变更登记业务4宗,发出《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》14个,办理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资格复审业务8宗,补证2宗,发出《特种设施安全管理和作业人员证》10个。业务办理时间均在一个工作日内完成,得到企业和广大群众的认可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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